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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日报讯 (记者艾红霞)鉴于当前防汛形势,根据《长江流域水旱灾害防御预案》,长江委决定自6月18日18时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,要求湖北、湖南、江西、安徽、江苏、上海、广西、贵州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水利(水务)厅(局),以及长江委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压实各方责任,强化监测预报预警、水工程科学调度、水利工程巡查防守,特别要重视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,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各项工作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6月16日至17日,三峡区间、汉江中下游、长江中下游干流北部有大到暴雨、局地大暴雨,累计面雨量50毫米至80毫米,汉江、清江、鄂东北诸河等支流来水相继增加。
据水文气象预报,6月18日乌江上中游、长江中下游干流附近有大到暴雨、局地大暴雨,6月19日至24日长江中下游干流及以南仍有持续性强降水,累计面雨量:湘江、信江、鄱阳湖区200毫米左右,修水、赣江、抚河、饶河150毫米至200毫米,资水、洞庭湖区、长江下游100毫米至150毫米;长江上游支流乌江,中下游支流清江、鄂东北诸河、洞庭湖水系、鄱阳湖水系、滁河、青弋江、水阳江将有明显涨水过程,部分支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,局部强降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和中小河流较大洪水。